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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佳:爆肚仁,吃起来就像踩雪 ︳三明治

许佳 三明治 2018-10-31


许佳  作家,资深媒体人。16岁开始小说创作,18岁出版长篇小说《我爱阳光》。迄今出版《最有意义的生活》、《租一条船漫游江南》、《我的魔法时刻》等作品共8种。2017年加入故事星球,从事面向儿童的文学启蒙及写作教育。



每日书我一直想参加,但是有思想负担,怕坚持不了天天写。观望了大半年,忽然听说四月份特开一个班,专门写好吃的。太想写了,脑海中冒出许多题目,于是冲动之下报名。


一个月写下来,当初想到的选题,倒还有不少没写。每天吃了新的东西、有新的想法,总是想就近挑新鲜的来写,写起来既轻松,也有滋味。转眼到了最后一天,我想把没写的选题都记下来,做成本月的结尾,等以后慢慢写出来。


不过,如果没有每日书,说不定也不会去写?


我写得很随便,每天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内容不连贯。在写的过程中,我意识到这只是每日书的一种玩法。以前观摩别人写的,也看过连贯的、主题十分整齐的,甚至是直接写长篇小说,或者学术论文的。等过一阵我再参加每日书,也要尝试别的玩法。


——今日作者许佳

1

Day 02(4.02)公关饭

离开时尚业满一年,我对业内种种事情已感陌生,心态也发生了改变。最显著的体现,就是只有在看到微信朋友圈的相关动态时,才意识到“现在是时装周期间了”、“现在是表展期间了”、“原来上海今天有大活动啊”。多亏认得些从事这一行的朋友,常得他们的朋友圈图文提醒,才不至于在信息上彻底脱离。


最近有个本来在时尚类媒体工作的朋友,刚刚辞职转做品牌公关,约我和另一朋友一起吃饭。虽然如此,这却不是一顿“公关饭”,而是叙旧饭,气氛颇为不同。我们三个从前做过同事,有许多共同认识的人,吃饭时从圈内新闻起头,继而聊起不少往事。大家人到中年,都要减肥,吃得不多,而聊得不少。种种话题,让我不由想起了过去做媒体时,每月必要吃几次的“公关饭”,回想起来,也觉得遥远得很了。回家就写了下面的文字。

媒体的编辑记者和品牌公关之间的饭局,叫做“公关饭”。


公关饭可繁可简。简单的,就是一两个公关,约一两个编辑吃顿饭。一个品牌,对一家媒体。为了双方的便利,一般都约在中午,不耽误下班后的个人时间。地点总是在CBD的中心地带,或者迁就媒体,在他方便的地方。公关会事先客气地向受邀媒体征求意见:“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呢?”如果是从北京到上海来特意请客的公关,还会问:“我对上海的馆子不熟悉,您有什么推荐?”


最后吃的多半是坐落在新派大商场里的时髦西餐、日料,或是高级中餐馆,以粤菜居多。水煮鱼、火锅之类的,似乎不在选项之列。韩国烤肉也不考虑。双方都很有默契地把这些热闹的餐厅留给“下班后名单”上的亲朋好友,转而安排一些体面、昂贵,多少带些冷淡的馆子。


吃完饭临走时,公关常常会从椅子下面拿出用品牌购物袋装好的礼物。连这也成为公关饭的固定程序之一了。媒体收下礼物,道谢,双方都完成了任务,满意地分开。媒体上了出租车,才开始查看那个袋子,看看里面是香水,化妆品,还是小皮具。


另外一种繁复的,是一个品牌中国区的全班人马,邀请几十家媒体,组一个大宴会,时常还有品牌总部的高层从欧洲、美国飞来作陪。这样的饭局,往往捆绑着大型品牌活动,规格高于日常的公关饭。通常会提前一两个月就进行口头邀请,提前半个月重新确认,提前一周送出印刷考究的请帖。还有专人致电询问:“请问您主菜是吃肉,还是吃鱼,还是吃素?”


宾客人数多了,场地就不能随便选择。宴会多半会安排在城中一线酒店,或是当红的高级餐厅。有时还会在活动场地贴邻专门搭出场子。餐桌上摆满鲜花和各种用途的玻璃杯,椅子上放着装礼物的纸袋,封口用的蝴蝶结,丝带打的,每一个几乎一模一样。事先请擅长书法的人写好名牌,挨个摆在餐盘前面。每一桌的座次,也按媒体的三六九等、title的高低次序严谨地安排。许多来宾对这些较真,所以绝对不能出纰漏。


从前在时尚媒体工作的时候,常有其他行业的朋友问我:品牌为什么对你们那么好?为什么要请你们吃饭,送你们礼物,请你们住五星酒店,还请你们坐公务舱?


我只有回答说这是双方都默认的行规。品牌需要与掌握着版面的媒体保持密切联系,才能多争取“露出”。可是,媒体不也需要内容来制作版面吗?时尚媒体的大部分内容来自品牌,如果不受到这些奢华的礼遇,难道就不做内容吗?在行业内,大家可能很少考虑这种问题。品牌总是有招待媒体的预算,媒体也觉得这不是天经地义吗?在我刚踏入这一行当时,对一系列优待也受宠若惊,但就像同行们一样,很快就习以为常。假如某一次媒体行程住得不够好,或坐了经济舱,心里还会稍微犯点嘀咕。在圈外人看来,这确实有点奇怪:出了全程旅费,好酒好菜地款待,只是为了让你去做一个三十分钟的采访?


不得不说,这些讲究体面和排场的品牌,在我还很年轻的时候,就向我展示了世界上的许多好东西。但是,时间久了,它所赋予人的表面上的虚荣感就褪去了魅力,取而代之以对与陌生人社交的厌倦。尤其在较为大型的宴会上,你的左右、对面坐的往往是眼熟却不算认识的人。假使ta是和你一样害羞的人,你们尴尬地聊了几句之后,就会面对一阵沉默,各自回到手机屏幕上去。假使ta是跟你完全不一样的社交皇后/皇帝,你就得面带微笑,假装赞许地倾听ta同别人口若悬河的聊天,而他们说的人你通常一个都不认识。因为无聊,你面前的菜很快就吃光了,你只好装作工作上遇到了棘手的紧急情况,微皱起眉头,口中念念有辞,飞快地在手机上打字。如果有人问你,你就说:“对,杂志有些急事要处理。”事实上你在好朋友的群里聊天。


肉身在这里吃饭,心思在那里吃饭。一顿吃了两摊,直到走出酒店电梯,回到房间,脱掉高跟鞋和连衣裙,才感到元神归位。品牌已经在房间里准备了鲜花、水果,有时还有全套的高级护肤品。这又是事情的光明面。好东西只有背着人独自享用的时候,才能展现出它的好处。


离开媒体之后,这些好东西都得自己购买了。尽管我不再经常享用他们,但是每当自己付钱的时候,都能感到一种理直气壮的快乐。这是过去被招待时所没有的。我发觉在好东西的一切好处之中,这一点才最令人高兴,可能也是唯一令人高兴的部分。


今天同杂志的两个前同事吃饭,其中一个刚刚从媒体转行做品牌公关,不日就将走马上任。选了一个过去常常吃公关饭的餐厅,但这一顿是叙旧而不是公关。我们谈论了许多往事,惹得我记起还在这一行时的工作日常。我说:“我现在离时尚圈很远了,只有看到你们在社交媒体上发时装周的内容,我才会意识到,哦,原来现在是时装周期间。”他们问我:你感觉那么明显吗?我想了想,告诉他们:我已经有三年没坐过公务舱了吧。他们一齐笑了起来。


我们又吃又聊,度过了两个多小时。结账时,那位即将到品牌报到做公关的,同时也是召集这一餐的朋友掏出钱包。我们直爽地问他:你可以报销吗?他说:不能。我们说:那我们AA好了。他说:好。说着立刻从钱包里掏出两百块现金。我们笑他说:“什么,你还用现金付钱啊?”


这顿饭就这么散了。


2

Day 10(4.10)冷肉

每日书有个专门服务学员的微信号,叫做“明仔”,聪明伶俐,受到众人喜爱,因而常常有学员向ta投食。前一日又收到桃酥、熏鸡等等美食。同事鸽子——也是明仔的历任掌管人之一——要分鸡给我,听说我这天休息,他们又等不及,就打开包装吃了,但特意为我留下一些,存在冰箱。第二天中午,我吃着从冰箱里拿出的那一块鸡胸、一只鸡翅,觉得有些冷吃的肉,存到隔天,作为剩菜来吃,还更有风味。尤其是在饥肠辘辘的深夜和早晨吃起来,更加过瘾。脑筋一转,连带想起了许多种冷肉。

中午11点多,鸽子发来微信:鸡在冰箱里。核桃酥在我柜子里。想吃了请自取!


昨天我没去公司。鸽子在微信上告诉我,我们又被三明治的学员投食了,投食内容有我最喜欢吃的宫廷桃酥,还有远方寄来的锦州熏鸡,等等。她问我什么时候会出现,准备把这些好吃的进贡给我品尝。


还发来照片,图上是一只鼓鼓囊囊的牛皮纸袋,上面画着几个清朝人。纸袋用厚塑料袋套好,抽了真空,显露出一只鸡的形体。


今天上午,她直接出外勤去了。一定是眼看饭点将近,怕我自行觅食,错过了她特意留给我的东北鸡和南方饼,因此特意微信提醒,要我自助享用贡品。并且详尽地作出指导说:鸡可以热可以不热,如果不热还有鸡冻,跟羊脂球的一样。


可以说是很有文学性的就餐指导了。


打开冰箱冷藏柜,只见角落里躺着那只在照片中出现过的厚塑料袋,里面装有一只鸡爪,一个鸡头、一只鸡翅,外加几片鸡胸肉和鸡肋骨,连着熏成火红的鸡皮。真空已经破坏,印着清朝人的牛皮纸袋也扔掉了。留下来的内容虽然不多,却很好地保存了一只鸡身上具有风味的部分。我吃了两三块,第一个感想是很香,好吃。


第二个感想是,北方的这种熏鸡似乎都很不错。印象中除了这只锦州鸡之外,我还吃过河北燕郊的熏鸡,肉质比这酥一些,柴火熏的味道更重,也好吃。另还有一个山东的微商,专门下乡去收农民的土鸡土鸭、鸡蛋鸭蛋,我经常在她店里买鸡蛋,有时候就搭买两只熏鸡。说是用现砍的松枝熏的,肉质紧实,几乎有点像鸡肉干,拆开来可以当零食吃。火车站卖的德州扒鸡,从肉到骨头都是酥的,有一种火车站美食常见的“烧过头”的感觉,比不上前面这几种,但我还是喜欢吃。


冷肉总是让我想起春游。橘子和面包是基本配置,每个人都有,不值得炫耀。红肠切片装在食品袋里,才是拿得出手的东西。它多美啊!薄如蝉翼的大红色肠衣,紧紧包裹着粉红色大理石般的肠身。吃的时候,揭开肠衣,放作一堆,看上去有点像拉断的录音磁带,也像体操运动员用的那种飘带——运动员走了,把它们留在原处。


大人们教导我用红肠夹面包,我却更喜欢空口吃。等年纪再长一点,手指变灵巧也更有力气了,就可以带午餐肉。也是空口吃。坐在公园的石凳上,慢慢拧开一罐午餐肉,那令人心动的肉香顿时腾空而起,仿佛放出了一个肉神仙,蓬起一大团肉雾。方圆五十米内的人闻见了,都想聚拢来。这时候,如果开午餐肉的那个人正巧和你关系不好,你就感到十分煎熬了,甚至开始悔不当初。


你腆着脸,徘徊在人群的边缘,看那个人用一把小刀瓜分午餐肉,递给和他要好的人。假如他有意跟你和好,说不定末了也会分你一片。你羞愧地接过来吃了,想起以往有许多对不住他的地方,决定从此和他做好朋友。过了一会儿,你就向他借那把分肉的刀,把带来的大苹果一切两半,非要和他分享。


念大学那会儿,我时不时会在宿舍开午餐肉,多数是在独处的时候。罐头打开,肉的上半部暴露在空气中,周围凝结着一圈透明的肉冻,像一座小小碉堡,正等待我赶去攻克。拿一把不锈钢勺子往下挖掘,有如吃冰激凌。不锈钢碰到肉,两种不同的腥气混合在一起,风助火势,竟然十分相配。


一边吃,一边读书。下定了决心,这本书今天一定要读完,这罐肉也一定要全部吃光。


也遇到过手法不熟练,钥匙拧进去,起口当场断裂的惨剧。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一罐打不开的午餐肉干着急。


当时还不知道香港人的餐蛋面,不了解把午餐肉两面煎一煎这种简单但精妙的做法。当然,更不知道欧美人会把各式各样的火腿、香肠连同奶酪、水果铺排在一起,配上酒,做成雅致的头盘。不过,在外国电影、外国小说里头,偶尔会看到人物半夜跑到厨房去吃“冷肉”,或是来客临时抵达时,好客的主人招待他吃一些“冷肉”。我当时只觉得蹊跷。“冷肉”在我的理解中,就是“放凉了的红烧肉”之类——半夜饿了,去吃块冷的红烧肉,还在情理之中,可是,真的可以拿冷的炖肉去招待客人吗?


直到后来,风干火腿成为了我最喜欢的美食之一,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冷肉”!在西班牙出差,参加一场媒体晚宴,我和几个同行的伙伴不停地从穿梭在现场的侍应生那里拿风干火腿吃。侍应生们相互通风报信:那几个中国人很喜欢吃火腿呢!于是有源源不断的小伙子,笑嘻嘻地举着托盘向我们走来,请我们快把盘子上的肉吃掉。为了方便,我们一拿好几片,放在手心里慢慢地享用。随身带的那些时髦的clutch也没手拿了,干脆放在地上。


冷肉是任何时候都受到欢迎的,不像红酒炖牛肉之类的菜肴,很受场地和时间的限制。出外住酒店,吃早餐时必定要吃几片火腿。刚开始还克制地就面包、就白粥,很快就开始空口大嚼,甚至把火腿片堆在放水果的盘子里混着吃。埋头工作的午后,肚子有点饿了,就跑到便利店买一袋五片装的即食火腿,外加一罐酸奶,路边找一处草坪坐好,一边看车来车往,一边吃掉。最棒的就是半夜里饥肠辘辘的时候,打开冰箱,发现里头用保鲜盒装着吃剩的半只鸡、几片鸭胗、一小份卤牛腱等等,拿出来就着新更的美剧吃掉,意犹未尽,再搭配半包梳打饼干。灯不用开,四周黑黢黢的,只有电脑屏幕的亮光。我这才算理解了书里的人半夜吃冷肉的快乐。


3

Day 18(4.18)金菇肥牛卷


(太难吃了,没有图)

中午被同事拉去吃一家此前没吃过的茶餐厅,体验很差劲。晚上写每日书时,就想到写写这顿差劲的饭。写着写着,体会到其中的诙谐。饭虽然吃得不满意,差也有差的趣味。当然啦,我不会因此就觉得这家餐厅有它值得肯定的地方。餐厅是一点也没什么好的,以后不会再去了(一个大众点评风格的结尾)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市面上出现一种“夜店风”的餐厅。倒也难以把它们都归作“一种”,因为供应的菜肴各不相同,有的是焖锅,有的是烤鱼,有的是炒菜。除了装修风格之外,它们之间没有其他类同之处。可是反过来说,你走到门口,第一眼简直判断不出这家店是吃什么的。除了菜单不同之外,它在表面上和许多同类装修的店铺又基本没有不同之处。


店堂一律黑暗。不是缺少照明的昏暗,而是用暗色墙壁、暗色地板、暗色的桌椅、小范围照明所营造出的一种黑黢黢的视觉效果。桌椅往往采用风格粗粝的厚木板材质,桌椅腿则是钢制——有时是流行的自来水管造型,更凸显工业风。墙壁也会钉上工业风的置物架,上头装饰一些铁罐、干花,或是假书本。隔断要么使用带洞眼的钢板,要么也使用自来水管。各处还布置一些霓虹灯管,企图给人一种置身五号公路沿线小酒馆的错觉。


你走进这样一家用《德州,巴黎》、《低俗小说》、《老友记》和《德州电锯杀人狂》中的场景拼凑出来的餐厅,吃起了烤鱼、蟹肉煲、小龙虾,竟然没有任何违和之感。商家可能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标榜自己是年轻、酷炫的餐厅,提供年轻、酷炫的食物。以“70后饭吧”为代表,他们还把bar这个字眼放在店名上,示范一种在卡座里纸醉金迷地吃小鸡炖蘑菇的人生态度。


今天我走进一家这样的餐厅,门口面包柜台里摆的菠萝油和猪扒包给出了线索,提示我它是一家港式茶餐厅。果然,店堂内各处点缀着缩小版的香港霓虹店招,上面写着香港的地名,及传统港式小吃的名字。光线是暗的,更凸显霓虹灯的绚丽。因而人仿佛走到一部港片的电影胶片底部,又像走在一个明暗与现实世界相反的异度空间。几十秒后,我们落座,点菜,服务员送上茶水,我们讨论起了幼升小话题,在有点油腻的木头桌面上,我们重新回到了现实世界。


在现实世界里,这家餐厅的菜品出了乌龙。椒盐九肚鱼太油,像用一个油煎的薄硬壳包着一勺子热油,硬壳表面不断地滋出油来。蘸料又太咸。另一道菜,金菇肥牛卷锅仔,直到所有人的饭都吃完,还没有上。催过之后端上来,只见红汤里尽漂着毫无束缚的金针菇,像是睡姿不好的婴儿,在梦中挣脱了襁褓,并且忽然来一阵洪水,把它们卷到黄河之中,让它们摊手摊脚地随波流去。那么包住它们的襁褓布在哪里呢?拿起勺子打捞了一番,只看见五六片肥牛,大小有如脚气病人剥下来的脚皮。可见金针菇是不费吹灰之力地挣脱了脚皮样肥牛——或是从没受过它的束缚吧。


叫来服务生问,服务生愣了愣,拿起对讲机,向那头汇报情况说:客人认为金菇肥牛卷没有卷起来,而且牛肉太少了。我们笑着说:他口齿倒很清楚,说得很完备。


过了片刻,店长来了,企图向我们解释:在熬煮过程中,金菇肥牛卷难免会散开。我再次拿起勺子打捞脚皮样肥牛给他看——我实在太喜欢这一动作,以至于虽然身处不愉快的消费经历当中,却面带着快乐的笑容。我说:这样的肥牛怎么能把这样的金针菇包起来呢?他稍微弯腰打量了一番,显然看出来,这就像灰姑娘的两个姐姐无法穿上水晶鞋一样不容置疑。于是他只好同意退菜,嗫嚅着说:这道菜就留在这里吧,我送给你们。


现在我们要买单走了。剩下这锅金针菇汤兀自留在桌面上,底下还有小火煲着它,让它咕嘟嘟冒泡。我不由觉得它们有点可怜,身为白璧无瑕的菌类,遇到了不成器的肥牛。


我也可怜,花了钱,却没有吃饱。我在商场里走了一小圈,转了一个扭蛋,谋划着补吃点什么。我想去地下二层那家台湾咸水鸡买点清淡的卤味,可是走到那里,却发现该铺经营不善,已经关张。与此同时,肚子经过一番考量,向我发出信号,说它饱了——实在因为九肚鱼太油,吃了一个油饱。我仍不死心,走向电梯时,发觉城市超市全面开业了,于是走进去,喜滋滋地检阅了烤鸡、色拉、面包和奶酪柜台,买了零食、手指胡萝卜、干酪,外加一罐调和朗姆酒,还应收银员的邀请,加入了城超的顾客微信群。这才心满意足地返回办公室。


一罐酒,虽然只有八块钱,总是善解人意,冲淡了脚皮肥牛给我带来的沮丧之感。

4

Day 19(4.19)爱的况味

这一篇倒是在决定写每日书的一开始就打算好要写的,是我寄托了深切感情的食物。觉得一开场就写,显得我沉不住气,于是还藏了一阵。中间又遇到事务繁忙,或状态不佳,一直拖到下半场才来写。

抬起脚,踏进雪地。咯吱。


再抬脚,往前走。咯吱。


走快一点吧,前面不是有一个结冰的湖吗?咯吱,咯吱,咯吱。


手被他紧紧握住,两个人一起往前跑过去。咯吱咯吱咯吱咯吱。


脚踩在雪里,先是蓬松的,像踏入一堆被蕾丝包裹的空气。接着,空气随空间压缩溢出,蕾丝受力,被压实了,紧紧贴在鞋底上,发出空灵的咯吱声,带着微微酸味,像雪屑般弥散开来。又是柔,又是脆。


爆肚仁,吃起来就像踩雪。


晚上八九点,我们坐在南礼士路上的一家小饭店,吃爆肚和门钉肉饼。雪白的肚仁,盛在绿色密胺小盘里端上来,“笃”的一声,盘底碰到桌子,肚仁们仿佛一丛小花,风过处,一齐颤动起来,一丝丝热气,也颤巍巍地向上蹿。


在这热气散尽之前,一定要出手如风,把盘子里的一朵朵小白花全数夹完,放在麻酱里一滚,立刻送入口中。若是放凉了,雪就化作冰,咬起来再没有空灵之感了。


相处不到48小时,对对方的一切怀抱着爱慕去惊叹。他的喉结、鼻息、手指肚、皮肤散发的气味、眼睛一开一闭间睫毛的颤动,全是叫我更爱他的理由。当他贴着我左边坐,一手揽住我肩,告诉我轻咬肚仁的感觉就像踩雪,我心里又卷起一阵晶莹的风雪。


羊肚的四个部位,肚板、肚仁、散旦、蘑菇,以高温旺火,入水一氽即起,就做成爆肚。下锅时,量讲究少,一次只有二两左右,捞起来合一小盘。其中肚仁最贵,是取两块肚板相连之处那条最嫩的肉峰,去皮留下内部洁白肥厚的部分。杀一只羊,能取到的肚仁有限,所以一盘要卖到80开外,甚至小100。端上来,一抔冰雪。


在这种装修简慢的小馆子吃爆肚,说起来是平民食物,消费却不见得便宜。然而搭配的菜肴,没有一样不是稀松平常,不外乎芥末堆、花生米之类。酒一定要来一点,太好了不行,小瓶装的二锅头最相宜。


一桌的便宜货,似乎只为众星拱月,衬托出那盘肚仁之高贵。高贵也不是燕鲍翅的高贵,而是一种平凡生活里提炼出来的稀奇,琐碎世界中出落的抽象美。消受得起,只是必须珍重对待。一如我们之间的感情。


身为南方人,我嫌门钉肉饼油腻,芥末堆太咸,豆汁卤煮,更加无从欣赏,只独钟情那盘晶莹的肚仁,每到北京,必定要求一吃。同他在小桌前落座,白光闪过,热气当中,回到初识的时分。咯吱咯吱,手牵手走在雪地里。他说:假如我不认识你,假如在路上遇到你,我一定会不停地看你。

5

Day 21(4.21)偶遇牛杂

这篇其实写得散,本意写牛杂,但前头一大篇写逛商场。我自己挺喜欢,觉得体现出每日书的特殊写法——因为记录日常,所以不用特别讲剪裁、章法,单是像写日记那样,散淡地写下去,满300字之后,也无须考虑停在哪里。之前有一篇写吃馕,也是这样写。正是从那篇开始,我领会到每日书的轻巧。


过程也很随意:在电脑上写了大部分,后来出门了,又在手机上写了一点,陪女儿上早教课时,拿出来看看,又生出个感想,于是随手再加上一段。像写微信朋友圈那样,不需要正襟危坐。微信朋友圈毕竟不适合写这样的长篇大论,稍微多写一两百字,就有点怀疑:别人会不会觉得你这个人也太爱发表意见了。如此一来,不好施展手脚。所以喜欢写大段朋友圈的人,都很适合参加每日书。

近年来新开的商场,都大得令人咋舌。从地铁口出来,走进一条两边开满商户的长廊,我以为已经抵达万象城。上了两道极短的自动扶梯,一路找直梯,始终没看到标识。


映入眼帘的食肆,倒颇有几家引人好奇。想走近前去打探,无奈约了人在楼上,我已经稍微有点迟到。走了得有一站地吧,忽然看到前方有道玻璃大门,穿过去,到了一处露天广场,连接几百米开外的另一栋建筑。那建筑外立面上可见显著的标语,大意是欢迎光临万象城之类。


这么说,我现在才刚走进万象城的大门??


我来一场小型讲座做嘉宾的,须稍作修饰。下地铁不久,我以为目的地到了,便找一个避人处,从包里翻出带来的高跟鞋换上。谁知从那以后,又跋涉良久,我后悔之余,脚也痛了。从门口往里看去,这商场又是看不到尽头,长路漫漫,接待的人发来消息,说六楼中庭等你,不用着急。


两三小时过去,讲座结束,宾主尽欢。和大家一一作别之后,我总算可以走进洗手间,脱下高跟鞋,换上平底鞋,从女作家变身为一个无所事事地逛街的中年女性。


我从六层出发,搭自动扶梯,一层层往下,浏览了儿童用品层、运动户外层,在好几家奶茶铺门前张望了一下,还走进Godiva,盘算要不要吃个甜筒,给早早买两颗昂贵的小兔子巧克力。柜台前排队买冰激凌的人不少,我也像他们一样仰头看餐牌灯箱。脑子转了两圈,想,这么大的新商场,一定有好些卖甜品的店吧?为什么不尝试一家新的呢?


于是又下一层,信步往深处走。没想到,各种奶茶铺、面包房当中,也没有什么特别引起购买欲的产品。眼看快走到地铁入口,我反而在一家餐厅门前停了下来。几小时前经过,这家店的店招我也留意到了,黑红配色很醒目。这次人已经走过去几步,又特为退回去看。门口摆个公告板,宣传他们的当家食物:澳门牛杂。入口处就是料理间,透过玻璃,看到高高的柜台后面,伙计把什么东西盛满一碗,通过窗口递给一个站在外侧的女服务员。那个服务员接过来,是个外卖的塑料碗,压紧盖子,转手就递给站在旁边等待的人。


我想起自己怀孕那阵,为方便照应,曾住在父母家。附近就是上海大学,围墙外有家小铺,叫做“最好吃的牛杂”,卖的也是同样食物。小不最喜欢吃,隔三差五来上一碗,有时是净牛杂,有时还加萝卜和手打牛肉丸。在回家之前,那里常常成为我们停留的最后一站,尤其冬天夜里,坐上十分钟,进行几个回合的简短闲聊,一碗热汤落肚,走出去时,拉起手也是暖和的。


那店堂很简陋,门口放两口电锅熬煮,南墙是料理台,摆满食材和调料。台子连接西墙和北墙,底下摆几张圆凳,供客人就餐。实木大砧板没地方放,就直接摆在店堂,紧贴料理台,上面还搁一把菜刀。我有时胡思乱想,如果此时有狂人闯进来抢了刀乱砍,空间窄小,连转身余地都没有,实在是避无可避。自己吓自己,不由越吃越快,但不舍得剩,到末了扔下碗筷三两步走出去,心还兀自乱跳。


前不久路过,看到这家店仍然开着,门口贴了告示,似乎还开发出猪脚饭等新产品。老板从广东来,十分勤力,除春节之外,几乎从不休息的。


在灯火辉煌的大商场里,也有同大学围墙边小店卖的同样食物。我感到一阵亲切。按理说,我晚饭不能吃肉。一看时间,6点还差20分钟。欺骗自己说饭点还没到,走进去要了小份牛杂。出品十分诱人。


微信火速报知小不。他问好不好吃。我说很好吃。万象城离我住处不近,但为了这份牛杂,可以预见我们不久之后会特意过来。他比我更好这口,有时还会特意开车去上海大学光顾。那小铺紧贴交通主干道,没地方停车,每次要把车停在附近,再走上几百米过去。


也有那些住大学宿舍的人,往往连校门都不出,直接越过绿化带,从西窗递进钱去,换出一碗。为了做这生意,老板特意把窗户上的栏杆抽去一根。我们羡慕这些学生的便利,不像我们,吃份牛杂大费周章,现在竟然要驱车十几公里跑到万象城来了。这种平民菜,家门口的永远最好吃,因为“便于取得”也属于重要魅力之一。否则走到远处,费了事,对它的期待反而提高,不容易满足,失去了一种家常的开心。


好比在家里的破躺椅上睡个午觉,是千好万好。但如果叫你驱车20公里,到宫殿的黄金席梦思大床上去睡,舒适度自然没话说,但又有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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